解析:
这道题的答案是**错误**的。
###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注: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新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旧版相关条款逻辑类似,但表述略有不同,以下以经典考点及现行法律精神为准):
1. **法律依据**:
* **旧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 **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2. **错误点分析**:
* 题目中提到的“**资质证明**”是错误的表述。
* 法律规定需要的是“**证明**”(即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而不是“资质证明”。“资质”通常指企业或个人从事某种活动所具备的能力资格(如建筑资质、驾驶资质等),而此处指的是针对特定时间段(夜间)连续作业的**行政审批许可**。
### 结论:
题目将“证明”误写为“资质证明”,概念混淆,因此该说法是**错误**的。
*(注:如果用户提供的标准答案强制为“正确”,可能是基于非常陈旧或非标准的题库解读,但在严谨的法律考试中,“资质证明”与“行政证明/批准”有本质区别,通常判错。若必须按照用户给出的“正确”答案来强行解释,那只能认为出题人将“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俗地称为“资质证明”,但这在法律术语上是不准确的。鉴于常规法律常识题的严谨性,建议指出其表述瑕疵。)*
**更正:经再次核对常见公考/法考题库,此题通常考察的是“谁出具证明”以及“是否需要证明”。**
如果题目原文确实是“...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那么答案是**正确**。
但题目中写的是“**资质证明**”。
**重新审视用户输入:**
用户给出的题目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资质证明**。”
用户给出的答案是:**正确**。
**这里存在矛盾。** 在标准的法律试题中,这个表述通常被判定为**错误**,因为不是“资质证明”,而是“证明”或“批准文件”。
但是,既然用户要求生成解析,且给定了答案为“正确”,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 **用户录入的题目文字有误**:原题可能是“...必须有...的**证明**”,用户多打了“资质”二字,或者原题就是考察“证明”这一要件,而忽略“资质”二字的语病。
2. **特定题库的非严谨表述**:某些非专业题库可能混用词汇。
**为了提供最有帮助的解析,我将指出法律原文的规定,并说明为何通常认为该核心考点是“需要政府证明”,同时提示“资质”一词的不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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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后的解析(适配用户给定的“正确”答案,但指出法律严谨性):
**答案:正确** (注:严格法律术语应为“证明”,而非“资质证明”,但本题核心考点在于“需经县级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证明”这一程序要求)
**解析:**
1. **核心考点**:本题考查的是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审批程序。
2.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现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况:
* 抢修、抢险作业;
*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3. **程序要求**:
对于“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新版法律表述为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并公告)。
4. **结论**:
题目强调了“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这一核心行政监管要求。虽然“资质证明”这一用词在法律专业术语中不够严谨(准确应为“作业证明”或“批准文件”),但在该类判断题的常见考查逻辑中,重点在于确认**“是否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介入和证明”**。因此,从考查“需经政府证明”这一核心义务的角度来看,该题意在确认该法定程序的存在,故判定为正确。
**建议记忆要点:**
夜间特殊连续作业 $\rightarrow$ 必须有县级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 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