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办法》的承继规则,重组、分立的企 业,应该继承原有企业的信用信息。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沪建信管承继规:重组分立不继信
相关题目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 准》规定,工程业绩以() 日期为生 效日期, 自评价基准日起追溯二年。
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市住 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 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 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
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信用信 息系统与上海市法人信息库、上海市 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相关信息平 台实现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跨 部门() 。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市建 管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进行() 。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为单 位存续期,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按取得 执业许可有效期限公开,其中良好信 用信息公开() 。
本市规定,水务管理部门、绿化市容 管理部门或委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在收 到书面异议申请后() 工作日内完成 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规定,本市建立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制度。
《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规定, 从业人员被开具《责令暂停 担任项目经理资格通知书》的违法或 违规行为,认定为() 不良信用信息 。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办法》的规定,存在下列() 情形 的,认定为A级不良信用信息。
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 理部门和建筑建材业行业协会对记录 信息的() 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