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应 当责令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施工单位 或者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 。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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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沪建管办法,安全监督责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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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 屋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产品化的 临建房, 安装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 设计文件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按方 案组织施工。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行业调查办法》(试行) , 自事故发 生之日起,取消事故项目当年度各类 评优奖励资格,施工总承包及涉事分 包企业记入事故企业名单。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行业调查办法》(试行) ,对发生一 般事故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暂扣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年。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行业调查办法》(试行) ,事故发生 后,所在项目应全面停止施工。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对于关键岗位人员事故 责任的处理,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 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证书, 3年内不予注册。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 报、迟报或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在 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安全生 产许可证暂扣期60日至90日。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 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5日内将相关调 查证据逐级移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委依法作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处罚。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工地受监监督站在收到 复工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对 事故工地开展复工检查。工地取得《 恢复施工通知书》,方可恢复施工。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规 开工的, 由工地属地工程监督机构负 责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 ”录入事故相关信息。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管理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规 开工的工程,由施工总包单位向工程 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