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规定,依法 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行或者委 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 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后,应自 评估完成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评 估报告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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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消防安全评估五日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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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规定,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 人员的同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 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 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 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 准文件, 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 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安全生产法》规定,高危行业、领 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 保工程质量保险, 责令限期改正,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 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 安全生产事项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 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 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 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别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 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 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 故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 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