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暂行细则》要求,重大隐患由所属单位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专题研究,落实“五定”要求(定方案、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人、定预案),公示和挂牌督办。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其他情况无需编制专项吊装作业方案。(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动火作业前,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动火作业前可以使用氧气进行任何管道及设备设施的试压作业。(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动火作业后应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止粉尘阴燃。(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申请单位应安排专人对与动火作业相关生产系统运行状况实时监控。(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可以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可以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油气储存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输气站场残液罐、储气罐或排污罐等设备设施内部构件未清洗干净,未经蒸汽吹扫或氮气置换合格达到动火条件之前,可以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动火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