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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暂行细则》规定,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隐患。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暂行细则》规定, 企业应将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 QHSE 管理体系,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细则》规定,企业应当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二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细则》规定,仓储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单人收发、单人保管制度。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细则》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细则》规定,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国家管网集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细则》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暂行细则》规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暂行细则》要求,重大隐患由所属单位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专题研究,落实“五定”要求(定方案、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人、定预案),公示和挂牌督办。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国家管网办〔2023〕37 号)要求,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其他情况无需编制专项吊装作业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