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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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从业人员有安权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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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案例题)6.背景资料:2015年4月开始,xx公路项目部工地的从业人员有时多达三四十人,施工地点距场区出口有五六公里路程,而施工单位仅有一辆面包车负责接送,明显坐不下所有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大部分带有施工工具,面包车也不便装载。所以,工地的包工头在从业人员多的时候,便安排在施工工地拖土的外雇自卸货车负责接送从人口到作业点的从业人员。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现了这一情况,下发了相关文件,做出了禁止违规车辆在工区范围内行驶并载人的要求,但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解决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2015年5月12日上午,为公司做事的从业人员多达四十余人。11时,外雇驾驶员任某驾驶无牌改装蓝色东风牌自卸货车在工地内拖完土后准备收工,按照惯例,他要将在工地做事的部分从业人员搭载下来送至下出口。在上出口装载了5名从业人员后(其中2人坐驾驶室、3人坐货箱)往下接送,当行至场内工地旁时,在该地做工的16名从业人员也按惯例上了该车的货厢。调查询问中,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安全监察员等说予以了口头制止,但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来阻止车辆的继续行进。时10分,该车行至下人口下坡处,由于制动失效,加上处置不当,造成货车翻车,致使5人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当日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任某在当地水库溺水自杀。 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本次事故每位因公死亡员工应该发放的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两项费用合计大约为( )元。
1553.(案例题)6.背景资料:2015年4月开始,xx公路项目部工地的从业人员有时多达三四十人,施工地点距场区出口有五六公里路程,而施工单位仅有一辆面包车负责接送,明显坐不下所有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大部分带有施工工具,面包车也不便装载。所以,工地的包工头在从业人员多的时候,便安排在施工工地拖土的外雇自卸货车负责接送从人口到作业点的从业人员。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现了这一情况,下发了相关文件,做出了禁止违规车辆在工区范围内行驶并载人的要求,但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解决这一客观存在的现象。2015年5月12日上午,为公司做事的从业人员多达四十余人。11时,外雇驾驶员任某驾驶无牌改装蓝色东风牌自卸货车在工地内拖完土后准备收工,按照惯例,他要将在工地做事的部分从业人员搭载下来送至下出口。在上出口装载了5名从业人员后(其中2人坐驾驶室、3人坐货箱)往下接送,当行至场内工地旁时,在该地做工的16名从业人员也按惯例上了该车的货厢。调查询问中,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安全监察员等说予以了口头制止,但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来阻止车辆的继续行进。时10分,该车行至下人口下坡处,由于制动失效,加上处置不当,造成货车翻车,致使5人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当日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任某在当地水库溺水自杀。 无牌机动车驾驶员任某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其( )。
1550.(案例题)背景资料:2009年5月17日,xx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垮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受损。事故发生时,在对高架桥110号-109号桥墩段路面实施机械拆除,桥墩突然断裂,形成骨牌效应,导致八个桥墩九个桥面坍塌。事故死者善后处理按照“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的善后处理方案,对于每一名事故死者,统筹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对接善后处理。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每人40万元,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程某经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xx监理公司负责全程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没有对程某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犯罪的程某、高某等9人予以逮捕。 此起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若构成犯罪,其罪名是( )。
1549.(案例题)背景资料:2009年5月17日,xx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垮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受损。事故发生时,在对高架桥110号-109号桥墩段路面实施机械拆除,桥墩突然断裂,形成骨牌效应,导致八个桥墩九个桥面坍塌。事故死者善后处理按照“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的善后处理方案,对于每一名事故死者,统筹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对接善后处理。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每人40万元,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程某经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xx监理公司负责全程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没有对程某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犯罪的程某、高某等9人予以逮捕。 此起安全事故的等级属于( )。
1546.(案例题)4.背景资料:2009年6月27日5时许,xx市“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1人被压后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46万元。2006年8月,开发商xx公司将商品住宅项目“莲花河畔U苑”交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2008年11月,xx公司总经理将属于建筑商xx公司总包范围内的地下车库开挖工程违规分包给没有公司机构且不具备资质的张某,并指令项目负责人安排张某组织施工、违规开挖堆土。在这一过程中,施工方主要负责人对建设方违规分包工程项目未予反对、制止,听任没有资质的张某在公司承包、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夏某明知建设方违规分包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堆放系违规操作而不加制止,且配合指使他人制作土方汗挖专项施工方案;xx公司工作人员陆某虽挂名“莲花河畔景苑”二标段项目经理,其实从未履职,致使地下车库的土方开挖和堆放脱离有效的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监理方对土方施工人员资质怠于审查,虽对违规挖土、堆土曾提出过安全异议,但未依监理职责进行有效制止。2009年6月27日5时许,由于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整体倾倒,造成一名作业人员逃生不及,躯体受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从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6万元判断,此起安全事故等级属于( )。
1545.(案例题)4.背景资料:2009年6月27日5时许,xx市“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1人被压后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46万元。2006年8月,开发商xx公司将商品住宅项目“莲花河畔U苑”交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2008年11月,xx公司总经理将属于建筑商xx公司总包范围内的地下车库开挖工程违规分包给没有公司机构且不具备资质的张某,并指令项目负责人安排张某组织施工、违规开挖堆土。在这一过程中,施工方主要负责人对建设方违规分包工程项目未予反对、制止,听任没有资质的张某在公司承包、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夏某明知建设方违规分包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堆放系违规操作而不加制止,且配合指使他人制作土方汗挖专项施工方案;xx公司工作人员陆某虽挂名“莲花河畔景苑”二标段项目经理,其实从未履职,致使地下车库的土方开挖和堆放脱离有效的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监理方对土方施工人员资质怠于审查,虽对违规挖土、堆土曾提出过安全异议,但未依监理职责进行有效制止。2009年6月27日5时许,由于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整体倾倒,造成一名作业人员逃生不及,躯体受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此起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若构成犯罪,其罪名是( )。
1542.(案例题)3.背景资料:xx年5月10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桥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某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2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要求6月底前拆完,合同工期4个月,条件是第三项目部向建设单位上交3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部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M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M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2月20日签订了合同书。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给项目部提供厂房图纸等技术资料。项目部要求民工队3月1日开工,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人获取最大的收益(旧钢筋),未支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5月10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天花板(即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锤击天花板。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天花板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锤击暴露出来的钢筋,致使天花板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天花板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经医院抢救1小时后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起事故由( )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调查。
1541.(案例题)3.背景资料:xx年5月10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桥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某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2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要求6月底前拆完,合同工期4个月,条件是第三项目部向建设单位上交3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部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M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M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2月20日签订了合同书。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给项目部提供厂房图纸等技术资料。项目部要求民工队3月1日开工,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人获取最大的收益(旧钢筋),未支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5月10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天花板(即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锤击天花板。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天花板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锤击暴露出来的钢筋,致使天花板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天花板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经医院抢救1小时后死亡。 ( )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等报送建设工程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538.(案例题)2.背景资料:2007年8月13日,xx省xx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直接原因是: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崩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间接原因是:(1)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2)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3)监理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4)承担设计和勘察任务的设计院工作不到位。(5)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指导不力。(6)州、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起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 )报告给本单位负责人。
1537.(案例题)2.背景资料:2007年8月13日,xx省xx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直接原因是: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崩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间接原因是:(1)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2)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3)监理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4)承担设计和勘察任务的设计院工作不到位。(5)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指导不力。(6)州、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起事故的等级属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