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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引下线的安装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2m、18m和24m。
67.在通信塔或其他高耸金属构架起接闪作用的金属物上敷设电气线路时,线路应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铠装电缆或穿金属管敷设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应两端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66.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0.1m。
65.当利用建筑物金属屋面、旗杆、铁塔等金属物做接闪器时,建筑物金属屋面、旗杆、铁塔等金属物的材料、规格无要求。
64.年度报告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的上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基本工作情况。
63.低压配电系统中的SPD安装,应在对配电系统接地型式、SPD安装位置、SPD的后备过电流保护安装位置及SPD两端连线位置检查确认后,首先安装SPD,在确认安装牢固后,将SPD的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后再与带电导线进行连接。
62.电信和信号网络中的SPD安装,应在SPD安装位置和SPD两端连接件及接地线位置检查确认后,首先安装SPD,在确认安装牢固后,应将SPD的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后再接入网络。
61.检查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接地线的规格、防腐、标识和防机械损伤等措施。测试与同一接地网连接的各相邻设备连接线的电气贯通状况,其间交流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Ω。
60.检查明敷接闪器的布置,接闪导线的网络尺寸是否大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5m×5m或4m×6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0m×10m或8m×12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20m×20m或18m×24m的要求。
59.当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站顶棚为非金属材料时,应在顶棚上敷设接闪带(网),接闪网网格尺寸宜不大于10m×1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