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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昂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品平稳。(JGJ 276-2012.3.0.11)
门式钢架吊装时,已校正好的门式刚架应及时装好柱间水久支撑。当柱支撑设计少于两道时,应另外增设两道以上的临时柱间支撑,并应沿纵向均匀分布。(JGJ 276-2012.7.1.5)
天线杆辅助钢架四周应各设一提升滑轮组,相对的两滑轮组宜共用一根钢丝绝,利用地面上的两导向轮进行串通。(JGJ 276-2012.6.6.4)
起重机操作手册的技术数据应包括为起重机操作员提供操作、维护、检查和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技术数据。(GB/T 17909.2-2021.5.1)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可以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JGJ196-2010.4.0.3 )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降节前,应检查顶升系统和附着装置的连接等,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JGJ196-2010.5.0.6)
当遇特殊情况安装作业不能连续进行时,必须将已安装的部位固定牢靠并达到安全状态,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JGJ196-2010.3.4.10)
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JGJ196-2010.3.4.13)
吊索必须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应只允许有一处接头。(JGJ196-2010.6.2.5)
塔式起重机降节时,必须遵循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的规定,以确保塔式起重机在降节过程中的稳定性。(JGJ196-20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