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禁止朱某驾驶机动车,如朱某不服仍然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没收朱某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B、 责令朱某将护照上交保存
C、 责令陈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保存
D、 在案件判决之前,对陈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法规定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A、B、C项均符合法律规定,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选D。
A、 禁止朱某驾驶机动车,如朱某不服仍然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没收朱某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B、 责令朱某将护照上交保存
C、 责令陈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保存
D、 在案件判决之前,对陈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法规定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A、B、C项均符合法律规定,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选D。
A. 甲为实施投毒犯罪而购买毒药
B. 乙被举报实施强奸罪,现正准备逃跑
C. 在丙的住处发现有被盗的金项链
D. 丁有盗窃嫌疑,经民警现场询问,拒不告知真实姓名、身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留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1)A项属于上述第一项预备犯罪的,故此正确;(2)B项属于第一项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正确;(3)C项属于第三项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正确;(4)D项属于第六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正确
A.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江某的意见
B.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C.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张某及其父母有权提出异议
D.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江某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复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故ABC正确。被害人有权申诉,无权要求复议。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 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 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D. 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保护、取保适用条件、随案物品处理。(1)根据《刑事诉讼法》A64第一款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A82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故此C项争取;(3)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A24之规定,“缴获毒品不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但办案部门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会见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及时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部门。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A. 鉴定人王某拒绝出庭作证,不会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B. 鉴定人王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系受公安机关指派出具鉴定意见,人民法院无权通知王某出庭
D. 是否出庭作证由鉴定人王某自行决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鉴定人出庭。(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上述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上述,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上述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解剖尸体决定权。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综上,本题死者父亲乙坚决反对,公安机关仍决定解剖尸体,并通知乙到场。乙拒不到场,公安机关仍继续解剖尸体,说法正确。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甲县或丙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本题中甲县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丙县属于犯罪结果的发生地和犯罪所得的使用地,因此甲、丙两县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故选D。
A.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 对甲的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
C. 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 男性医师可以检查乙的身体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综上,本题选ABD
A. 甲涉嫌盗窃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但公安机关认为甲不宜与其同案犯妻子同住一起,便指定居所对其监视居住
B. 乙涉嫌抢劫罪,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指定在看守所执行监视居住
C. 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认为在其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便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D. 丁涉嫌叛逃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认为在其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经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便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故此AB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禁止朱某驾驶机动车,如朱某不服仍然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没收朱某的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B. 责令朱某将护照上交保存
C. 责令陈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保存
D. 在案件判决之前,对陈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法规定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A、B、C项均符合法律规定,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