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某服刑的监狱
B、 甲县公安局
C、 张某服刑的监狱和甲县公安局
D、 张某服刑的监狱的上一级监狱管理机关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确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张某在服刑期间逃脱属于监狱内犯罪,由监狱行使侦查权;其逃脱至甲县再次实施强奸犯罪时被抓获,甲县属于主要犯罪地,故甲县公安局应为此案的侦查机关。综上,本题选B。
A、 张某服刑的监狱
B、 甲县公安局
C、 张某服刑的监狱和甲县公安局
D、 张某服刑的监狱的上一级监狱管理机关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确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张某在服刑期间逃脱属于监狱内犯罪,由监狱行使侦查权;其逃脱至甲县再次实施强奸犯罪时被抓获,甲县属于主要犯罪地,故甲县公安局应为此案的侦查机关。综上,本题选B。
A. 甲为实施投毒犯罪而购买毒药
B. 乙被举报实施强奸罪,现正准备逃跑
C. 在丙的住处发现有被盗的金项链
D. 丁有盗窃嫌疑,经民警现场询问,拒不告知真实姓名、身份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拘留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1)A项属于上述第一项预备犯罪的,故此正确;(2)B项属于第一项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正确;(3)C项属于第三项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正确;(4)D项属于第六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正确
A. 甲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赵某取保候审,责令赵某交纳保证金5000元,同时由赵某的父亲作为保证人
B. 按摩女钱某在美容院一包厢内向嫖客王某卖淫时被乙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钱某供认还向10余名嫖客卖淫。因全案一时难以查清,乙县公安局决定对钱某取保候审
C. 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交纳保证金1万元,后其继续违规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决定没收孙某的保证金1万元
D. 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3月8日被丁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侦查,丁县公安局认为李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4月1日撤销案件,4月16日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取保候审。(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故此A项不当;(2)卖淫系行政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故此B项不当;(3)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故此C项可以;(4)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故此D项不当。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ABD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甲县或丙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本题中甲县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丙县属于犯罪结果的发生地和犯罪所得的使用地,因此甲、丙两县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故选D。
A. 王某当众捏造闫某嫖娼的事实,同时还对闫某进行辱骂
B. 李某被何某打成轻伤
C. 张某将朋友交由自己保管的巨款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
D. 马某被遗弃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管辖。(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A项是侮辱、诽谤,C项是侵占,属于自诉案子,且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受理,故此A项、C项错误;(2)B项是轻伤案件,C项是遗弃案件,属于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故此B项、D项正确;
A.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应当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 如果李某同意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 强制检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人身检查程序。(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故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 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 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 符合《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本案中实行三机关联合办案违法了三机关分工负责的原则。综上,本题选C。
A. 甲县公安机关负责人
B. 甲县人民法院院长
C. 甲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
D. 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回避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甲县人民法院聘请王某任该案鉴定人, 王某的回避甲县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故此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错误; 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
A. 人民法院
B. 公安机关
C. 人民检察院
D. 国家安全机关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故此A、C项不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故此B项不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侦查人员同时询问证人黄女士、李女士获得的证言
B.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黄女士后,询问笔录没有交黄女士核对确认
C. 因侦查人员懂外语,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的外国人李女士时,没有提供翻译
D. 对黄女士的询问笔录忘记填写询问人、记录人、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但能提供询问的视频作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考查证人的询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A选项中没有个别进行,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B选项中询问笔录未交黄女士核对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C选项中没有为李女士提供翻译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本选项证据上存在瑕疵,但是可以通过询问录像予以补正,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 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辨认笔录合法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 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显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故此ABD项错误;《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五)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