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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各级营销稽查机构应协同相关专业,不定期分析本单位风险预警和在线稽查工单信息,滚动优化预警主题算法,动态调整预警阀值,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对预警数量较多的单位或预警等级较高的预警信息发起 督办任务,并督促处理,同时推动将预警信息处理工作质量纳入本单位指标考核体系,提升预警防控质效。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坚持“省级统一、分层分区分级”原则,按照差错影响程度、范围,各省公司逐一对各预警防控主题设置分级预警策略。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持续强化稽查与专业风险联防联治,深化问题会商整改和溯源分析,合力提升营销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基于营销稽查平台中台,实施营销业务云化改造,提升海量业务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 针对易产生差错的流程环节,通过优化标准参数模板,减少无效参数选项,降低差错发生几率;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通过系统自动推送预警信息,并开展分级、分专业、分岗位、分 主题管控,协助各专业及时发现和处理业务风险,确保各业务关键风险点管控到位。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2022年,各省公司按月发布发布质量评价报告、按季度营销业务诊断分析报告,推动营销工作质量和服务品质全面提升。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21〕266号)规定,2022年,各省公司建立营销业务风险防控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运营制度,初步建成分专业、分层级的营销业务风险内控体系。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稽查监控运营管理办法》〔国网(营销3)988-2023〕提出:全面落实各层级营销稽查监控监督评价工作职责,各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根据总部方案,细化完善年度评价对象、评价范围、指标算法、开展频次等相关具体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监督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