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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中事后稽查规定: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点督办任务、重要管理措施以及典型热点问题,就某一专业或某一主题对全部或部分基层单位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预警,对疑难问题组织相关专业开展联防联治。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费用收取类事前校验规定:在高、低压新装及变更业务流程确定费用环节,对费用类型进行环节校验,不允许收取规定外费用。在高、低压新装、增容业务流程确定费用环节提交时对高可靠性供电费收费标准进行环节校验。低压新装、增容业务流程勘查确定方案环节提交时对 “是否有配套工程”或 “是否小微企业”进行环节校验。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主题迭代优化规定:建立主题常态运行及动态迭代更新机制,结合内外部监管、审计、巡视巡查及业务政策变化情况,按时收集各层级反馈建议,组织稽查、业务专家商讨确定主题调整计划,及时部署上线新增主题,调整或停用不适用于现行业务或成效不佳的主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中主题规则分层管控机制规定,地市、县公司负责管控三级、四级主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中主题规则分层管控机制规定,省公司营销部和省营销服务中心负责管控二级、三级主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中主题规则分层管控机制规定,国网营销部和国网客服中心负责管控一级主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总体目标:通过在营销稽查平台(含省级自建系统)或营销2.0系统稽查模块丰富完善深度稽查主题,实现对营销业务的结果性稽查。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总体目标:通过在营销稽查平台(含省级自建系统)或营销2.0系统稽查模块并联部署预警防控主题,实现对当前业务流程的实时监测与异常预警。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有序用电类事后稽查规定:对客户侧 “ 四定”措施未落实到位、未签订有序用电责任书、负荷监测和控制未达要求,对客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未履行告知义务进行稽查。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营销业务风险数字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引〉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1〕587号)需求响应类事前校验规定:在客户需求响应申报环节进行环节校验,对需求响应能力与客户运行容量、本年度最大负荷匹配予以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