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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行设备上取油样,应得到检修人员的同意,并在其协助下操作。
严禁将化学药品放在饮食器具内,不应将食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工作人员饭前和工作后应洗手。
化验人员应穿耐酸、碱腐蚀工作服。必要时应穿橡胶围裙和橡胶靴。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试管加热时不应将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应接触皮肤及冷水。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应超过烧杯的1/3。
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发生问题应防止不当施救。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特殊情况下在运行中的管道、阀门上紧固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等工作,必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主管领导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40℃~50℃温度内工作,也应适当地轮换工作和休息。
在地下维护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应少于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