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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首次临时用电合同签订期限不得超过3年。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对用户侧(含分布式电源)批量更换、故障更换业务涉及互感器,10(20)千伏及以下计量专用互感器由公司出资。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对系统内两(多)路电源供电、但实际可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的,应经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对双(多)电源供电、应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的,简化审批手续,由市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审核。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10(20)千伏以上计量专用互感器原则上由供电公司出资。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对申请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符合“零投资”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允许高压接入。对极个别用户确因特殊原因申请高压专变接入的,实行地市公司提级审批管理。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用户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营业执照(不含组织机构代码证)、但未在政府小微企业库查见的,应保留查询记录截图,作为非小微企业佐证材料存档并在营销系统新装增容流程现场勘查环节后、竣工检验环节前上传至“非小微企业佐证材料”收资模块。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临时施工用电不属于小微企业“零投资”服务范围。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各市公司营销部应全面加强延伸投资政策落实和营销系统佐证资料上传,按季度统计延伸投资项目台账。
根据(营销营商〔2024〕19号)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全面提升业扩报装管理水平的通知,按照“是否纳入土储”界定政府和供电企业投资责任的,只需收集政府土地储备计划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