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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员安全知识考试-一线人员-配电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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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道判断题的答案是“错误”,原因在于题目中提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让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1. **题目解析**:题目描述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并且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应当依据特定法律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正确法律依据**: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此类行为有着专门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才是针对题目所述情形适用的具体法条。 3. **为什么选“错误”**: - 选项中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九十七条主要涉及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虽然这些行为也可能与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联,但它们并不是直接针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而设立的。 - 题目所指的情况更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即专门针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浅显易懂的例子**:假设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按照规定,该工厂的安全负责人需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这一事件。但如果这位负责人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隐瞒事故信息,没有及时上报,导致救援行动被延误,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这位负责人可能会因为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而受到刑事处罚,而不是依据题目中提到的第三百九十七条。 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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