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B、 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现住址
C、 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
D、 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答案:ACD
解析:题目解析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B. 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现住址 C. 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 D. 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答案: ACD 解析:根据中国居民身份证的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因此,选项ACD都是居民身份证登记所包括的内容。
A、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B、 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现住址
C、 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
D、 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答案:ACD
解析:题目解析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B. 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现住址 C. 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 D. 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答案: ACD 解析:根据中国居民身份证的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因此,选项ACD都是居民身份证登记所包括的内容。
A.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B. 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C. 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D. 不得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目涉及到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正确答案是ABC,即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这些要求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安全以及确保警察职能执行正当性的基本规定。
A. 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 首犯、胁从犯、未遂犯、教唆犯
C. 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根据其在犯罪行为中的角色和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不同类型。主犯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主要责任人,从犯是在犯罪行为中协助实施的,胁从犯是在犯罪行为中提供帮助的,教唆犯是通过言行鼓动他人实施犯罪的。根据题目中的描述,正确的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所以正确答案是 D.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A. 女人民警察
B. 女侦查人员
C. 女性工作人员
D. 女医师
解析:题目解析 答案: C 解析: 这道题目涉及到对妇女身体检查的人员选择。出于隐私和尊重的考虑,妇女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选项C是正确的。其他选项中,虽然女人民警察、女侦查人员和女医师都可能有相关背景,但出于敏感性和合适性的考虑,女性工作人员更合适进行此类检查。
A. 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
B. 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C. 对侦查终结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D. 对假释和判处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
解析:题目解析 正确答案为BC。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包括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预审,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前期工作。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同时,对于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需要将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对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后续工作,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其他选项A和D涉及罪犯的刑罚执行和假释,不属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A. 一名交通警察和两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B. 一名交通警察和三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C. 两名交通警察和两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D. 两名交通警察和三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中提到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在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执勤,需要多名交通警察或交通协管员。考虑到恶劣的天气条件和交通状况,需要足够的人员来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选项 C(两名交通警察和两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是合理的答案,因为交通警察和交通协管员的组合可以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来有效地管理交通情况。
A. 前后两次均构成绑架罪
B. 前一次无罪,后一次构成抢劫罪
C. 前一次构成故意杀人罪,后一次构成抢劫罪
D. 前一次构成绑架罪,后一次构成抢劫罪
解析:甲(15周岁)、乙(18周岁)合谋绑架人质,在甲去取赎金时,乙未与甲商量便杀害了人质。几个月后两人又绑架了一名人质,在取到到赎金后,又将人质身上的1000元现金抢走。甲的行为( )。 答案: B. 前一次无罪,后一次构成抢劫罪。 解析: 在第一次绑架中,乙单独杀害了人质,甲并没有参与杀人行为。根据法律,甲在这一次的绑架事件中并不承担杀人罪的责任,因为他没有直接参与杀人行为。 在第二次绑架事件中,虽然两人取得了赎金,但他们抢夺了人质身上的1000元现金,构成了抢劫罪。 因此,甲在第一次绑架事件中无罪,而在第二次绑架事件中构成了抢劫罪。
A.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B.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C.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D. 侦查人员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解析: 题目解析:根据题目描述,要求选择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具体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获得辩护。根据题目描述,A选项中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B选项中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D选项中侦查人员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这些规定都体现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权。 答案:ABD
A. 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 路人经过建筑物发现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 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 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如下:这道题是一个单选题,要求我们判断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表述是否错误。
选项A中提到,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这是正确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宠物饲养人明知道危险发生,但故意不采取行动制止,导致他人死亡,可以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选项B中提到,路人经过建筑物发现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这是错误的,因为不作为的放火罪是指明知火灾发生却故意不采取行动报警或救火,导致火灾蔓延或加剧,才能构成该罪。在这种情况下,路人虽然故意不报警,但并没有实施放火行为,所以不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选项C中提到,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这是正确的,因为父母有监护责任,如果明知子女进行侵害行为却故意不采取行动制止,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选项D中提到,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不成立不作为犯罪。这是正确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荒山狩猎人虽然没有救助弃婴,但并没有法律上的特殊义务或责任来救助他人,所以不成立不作为犯罪。综上所述,选项B中的表述是错误的。因此,正确答案是B.
A.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B.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
C.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
D. 将机动车交由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关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根据交通法规,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是可以依法扣留驾驶证的情况之一,因此正确答案是 D 选项。其他选项中,A 选项涉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B 选项涉及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C 选项涉及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这些情况都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扣留驾驶证。
A. 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 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
C. 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D. 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题目解析 这道题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界定和因果关系。根据题目描述,张某在被小学生王涛扔石子击中后失控撞伤了一名骑自行车的人。正确的答案是CD。 A选项: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这是错误的,因为他的失控并不是故意造成的,而是因为被击中脸部导致的。 B选项: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虽然他扔石子导致了事故,但他可能没有预见到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C选项: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正确的,因为他的失控并没有故意造成,属于意外情况。 D选项: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正确的,因为虽然他的行为导致了事故,但他可能没有预见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