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林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单,她指定她的丈夫王祥和她的儿子王晓东为享有相等收益权的第一顺位受益人,她的哥哥林祁为次顺位受益人。几年后,林女士死亡时她的保单依然有效,并且她没有对保单受益人的制定和分配方式做任何修改。王祥、王晓东和林祁在林女士死亡时均健在。在这种情况下,保单的保险金可能会( )。
林某是某大学教授,在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人寿保险,保险业务员要求其填写“受益人指定”一栏。假如林某在“受益人指定”一栏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后林某因车祸死亡,其保险金将( )。
林枫是一份保险金额为200000元的寿险保单持有人,该保单的被保险人是其妻子李莉。他们25岁的女儿林晓是保单不可撤销的第一顺位受益人,林枫的母亲张雅婷是保单的次顺位受益人。李莉、林晓和张雅婷均健在。林枫想将保单的第一顺位受益人变更为李莉的母亲刘桂花。关于林枫是否可以变更保单受益人,正确的说法是( )。
李女士购买了一款死亡/高残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保单所列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提前领取6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其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高残,将由受益人领取剩余的4万元死亡/高残保险金。李女士购买的这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属于( )。
李某于2003年2月3日为妻子王龄购买了一份一年期意外伤害保单,2003年9月1日双方离婚。2003年10月6日被保险人王龄遇车祸导致重残,保险公司在处理王龄的索赔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正确的意见应是( )。
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其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则保险公司( )。
姜某于2011年7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份,约定每月2日分期交付保险费。2013年6月10日姜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8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
江某为自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产品,其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其妻、其子、其女作为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份额。后来,因家产分割问题,江某之子试图谋杀江某未遂。在江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发现江某之子曾有谋杀行为。关于保险金的分割问题,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①江某之子不得领取保险金②江某之妻、之子、之女均不得领取保险金③江某之妻与江某之女平均分割保险金④江某之妻、之子、之女平均分割取保险金
假设乙某15岁,甲某是乙某的父亲,甲某与乙某都居住在北京市,甲某以乙某为被保险人在北京市某保险公司投保,则乙某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 )。
假设某定期寿险合同保额为100万元,指定甲和乙为第一受益人,丙和丁为第二受益人。后因感情纠纷甲杀死了被保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