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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基坑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且未及时处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基坑底部出现管涌,且未及时处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且未及时处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且未及时处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未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即投入使用,一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未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