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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通用法律知识题库
1,100
多选题

2. (十)2023 年 8 月 10 日,某市生态环境局 H 区分局现场检查发 现,安徽某冶金科技公司危废库台账记录有缺漏,危废有部分入库记 录,但无出库记录,2021 年入库记录更新不及时。该公司的上述行 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应处以 10 万元罚款。该公司 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立即按照要求完善、更新相关台账。该公司有下列( )情形的,某市生态环境局应当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B
 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C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D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D

解析:

好的,我们来逐一分析这道多选题的各个选项,并解释为什么选择这些答案。 ### 题目背景 2023年8月10日,某市生态环境局H区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安徽某冶金科技公司在危废库台账记录方面存在缺漏,具体表现为部分危废有入库记录但无出库记录,且2021年的入库记录更新不及时。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公司应被处以10万元罚款。然而,该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立即按照要求完善和更新了相关台账。 ### 选项分析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本案例中,该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且未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因此符合这一条件。 - **结论**:正确。 **B. 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该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台账记录方面的疏忽是由于客观原因而非故意或过失,那么可以不予处罚。 - **结论**:正确。 **C.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里的关键在于“可以”而不是“应当”,因此这一选项虽然合理,但不是必须的选择。 - **结论**:不选。 **D.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条的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台账记录问题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或者证据不足,那么不应对其进行处罚。 - **结论**:正确。 ### 最终答案 根据以上分析,正确答案是 **A、B、D**。 ### 示例 假设有一家公司在一次环保检查中被发现其危废库台账记录不完整,但该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是由于新员工操作不当导致的,并且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了整改,没有造成任何环境污染。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可以主张: -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B**: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新员工操作不当)。 - **D**:如果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台账记录问题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或者证据不足,也可以主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希望这些解释和示例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道题目的答案。

相关知识点:

不予处罚啥条件,ABD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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