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1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1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告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116.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1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1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协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113.事故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
11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11.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作业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10.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0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