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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Ⅰ级32.⽤电检查⼈员在执⾏窃电检查任务时,因情况特殊,可以采取特殊办法进⾏取证。
1、Ⅰ级31.供电企业不具有对违约⽤电、窃电案件的取证职责。
1、Ⅰ级30.现场检查的取证应程序合法,证据链完整,实证清晰准确。可采取拍照、摄像、封存等⼿段,提取能够证明窃电⾏为存在及持续时间的物证、书证、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1、Ⅲ级29.单相电能表安装时,零线⽕线反接,会增加窃电⻛险。
1、Ⅰ级28.确有窃电的,应现场终⽌客户的窃电⾏为,并⽴即开具《⽤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式两份,⼀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本⼈、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签字确认,⼀份存档备查。
1、Ⅱ级27.现场发现某单相表正向有功电能示值不⾛字,但反向有功电能示值⾛字,则⽕线进出端接反。
1、Ⅰ级26.⽤电检查⼈员现场发现⼀单相表⽕线电流是0.5A,零线电流是5A,则该表采⽤了分流窃电。
1、Ⅱ级25.通过分相台区线损分析窃电嫌疑时,在分相台区线损异常数据中,筛选台区A、B、C任⼀相为⾼损时,接⼊该相的某电能表电量为零,但台区线损正常时该电能表电量不为零,则该电能表存在窃电嫌疑。
1、Ⅱ级24.通过分时段台区线损分析窃电嫌疑时,主要找出在⾼损时段电量为零时,其他时段电量不为零的电能表;在⾼损时段的电量明显⼩于其他时段电量的电能表;在尖峰时段的电量明显⼩于其他某时段电量电能表。
1、Ⅱ级23.通过客户⽤电量异常分析窃电嫌疑时,重点分析结算电量突减较⼤、营销系统中为暂停但仍⽤电、⻓期零电量等异常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