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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梁缝止水带、盖板。是桥隧建筑物大修工作范围。《修规》第8.1.2条
加固涵洞,更换盖板;修复或加固防护及河调建筑物;是涵洞大修。《修规》第8.1.2条
整治危及涵洞安全的河道,孔径不足的涵洞的扩孔;是涵洞大修。《修规》第8.1.2条
加固、更换、增设衬砌或扩大限界;隧道空洞、掉块、冷缝、防水板切割二衬整治;《修规》第8.1.2条
加固洞门;加固明洞;成段翻修铺底、仰拱;整治漏水,改善和增设排水设备;是隧道大修。《修规》第8.1.2条
整治洞口边坡、仰坡;是隧道大修。《修规》第8.1.2条
修理隧道消防设施、照明、防护门及机械通风。是隧道大修。《修规》第8.1.2条
桥隧大修件名以每座建筑物为单位,将需要进行大修的各个工程项目均安排在同一次大修件名内。《修规》第8.2.1条
桥隧大修计划任务的确定,可接下列程序进行: 1.工务段应根据铁路局集团公司制订的桥隧太修规划和设备技术状态,每年上半年提出次年的大修申请,详细填写《桥隧大修项目建议书》(工桥20),报送铁路局集团公司工务处审核。 2铁路局集团公司工务处对工务段报请的大修工程复查后,于 10月底前提出次年度《桥隧大修年度建议计划件名表》(工桥21),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轻重缓急和投资能力,确定次年度大修任务计划。《修规》第8.2.2条
病害复杂的桥隧大修项目,应对病害原因、程度、发展趋势进行专家论证,提出整治建议;对整治设计、施工方案复杂的大修项目应进行专家论证。《修规》第8.2.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