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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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防人身事故本质安全措施重点要求(一)》,脱硫系统动火施工作业执行二级动火票,由生产厂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依据《防人身事故本质安全措施重点要求(一)》,脱硫系统动火施工作业执行一级动火票,可由安全总监签发。
依据《防人身事故本质安全措施重点要求(一)》,礼堂、食堂、集体宿舍、交接班室、培训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紧急疏散通道门应采用消防推杆锁。
依据《防人身事故本质安全措施重点要求(一)》,生产区域应视频监控全覆盖。重大风险作业应实现远程实时监控。
依据《防人身事故本质安全措施重点要求(一)》,生产区域应视频监控全覆盖。较大风险作业应实现远程实时监控。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施工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或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