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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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是习惯性违章。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8〕451号),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是习惯性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