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监总局令第74号),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锅炉安全周排查制度。锅炉安全专工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锅炉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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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地震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等,应启动Ⅲ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受灾单位位于中强震(大于等于5.0级)震中,应启动Ⅲ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地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应启动I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地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应启动Ⅱ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受灾单位位于强震(大于等于6.0级)震中,应启动Ⅱ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受灾单位位于强震(大于等于6.0级)震中,应启动I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受灾单位位于大地震以上地震(大于等于7.0级)震中,应启动Ⅱ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受灾单位位于大地震以上地震(大于等于7.0级)震中,应启动I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地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应启动Ⅱ级响应。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地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地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应启动I级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