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题目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应熟悉本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除应熟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人防标准中,发电企业应设置安全保卫部门,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反恐怖防范的具体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发电企业应根据电厂重要目标分类情况采取相应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发电企业需要对重要目标分类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将调整建议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未作为重要目标列入意见附录的其他火电\风电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执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发电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性质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安全保卫目标初步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发电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性质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因素,进行安全保卫目标初步分类。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新建、改(扩)建发电厂工程项目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设反恐怖防范安全设施、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发电企业应按照本意见,规范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并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