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海上遇险人员依法享有获得生命救助的权利。生命救助优先于环境和财产救助。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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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1200MW火电为二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1800MW火电为一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如2000MW以上。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50MW以上500MW以下风电为三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500MW以上风电为二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100MW以上1000MW以下火电为三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1000MW以上2000MW以下火电为一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重要目标分类标准中,2000MW以上火电为一类重要目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二级公司应按照授权,全面履行对所辖发电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要时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规定。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风电企业反恐怖防范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13〕353号), 应急管理中,发布启动应急响应指令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发布应急响应等级的变化和解除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