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无须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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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评价周期内,直属单位和基层企业发生责任性事故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对相关责任人在岗位评价得分的基础上一次性扣除10-30分,并对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一次性扣5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自查评、监督查评可采用查阅履职资料、现场核对、交流问询、考试考问等方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监督查评一般为上一级对下一级的查评,可独立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企业查评可按照“全员自查、部门(车间、区队)复查、企业核查、领导督查”等方式,结合专项工作、各类安全检查等进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部门(车间、区队)查评可按照“自查复查监督查、互评他评督促评”等方式,结合月度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常规工作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班组查评可按照“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结合班组安全日活动等例行工作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自查评可分为岗位查评、班组查评、部门(车间、区队)查评、企业查评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工作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主动评价与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9号),约谈前,集团公司安委会制定约谈纲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暴露的薄弱环节,事故揭示的深层次问题,拟总结的事故主要教训,事故初步认定,针对本次事故拟提出的工作要求,拟形成的约谈意见。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9号),集团公司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或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相关措施未按要求落实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集团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负责人约谈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