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施行),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可以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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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监督评价时,企业未开展自查评工作,在综合评价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自查评工作开展不全面不到位等扣1-5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评价周期内,直属单位和基层企业发生责任性事故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对相关责任人在岗位评价得分的基础上一次性扣除10-30分,并对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一次性扣5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自查评、监督查评可采用查阅履职资料、现场核对、交流问询、考试考问等方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监督查评一般为上一级对下一级的查评,可独立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企业查评可按照“全员自查、部门(车间、区队)复查、企业核查、领导督查”等方式,结合专项工作、各类安全检查等进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部门(车间、区队)查评可按照“自查复查监督查、互评他评督促评”等方式,结合月度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常规工作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班组查评可按照“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结合班组安全日活动等例行工作开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自查评可分为岗位查评、班组查评、部门(车间、区队)查评、企业查评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1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价工作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主动评价与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9号),约谈前,集团公司安委会制定约谈纲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暴露的薄弱环节,事故揭示的深层次问题,拟总结的事故主要教训,事故初步认定,针对本次事故拟提出的工作要求,拟形成的约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