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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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范安全检查部署、组织落实、整改闭环和奖惩问责等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全面排查企业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治理,推行“两个清单”分级管控和动态管理,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企业的安全总结、专题汇报、应急管理信息、电力建设信息等应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上级报送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基层企业应每月召开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开展周安全日活动,组织、监督班前(开工)会和班后(收工)会。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定期召开季度安委会会议、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可以不编发月简报、通报、风险提示函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定期召开季度安委会会议、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编发月简报、通报、风险提示函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应建立健全本质安全型企业高质量建设管理体系,优化标准,量化指标,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检验和改进体系运转与建设效果,实现“人、机、环、管”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要求。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61号),各级企业对国家相关安全强制性标准慎重导入工作,应该及时动态修订本企业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