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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火电、水电工程达标投产年度检查符合率达100%。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检查、评价(估)、标准化和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成效处于公司系统先进水平。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良好,杜绝“跑冒滴漏”,“7S”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可视化、设施标识规范化,在公司系统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本质安全型企业示范建设、安全生产机制创新、工作提效、破解难题等方面工作突出,取得良好效果,科技兴安工作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新建项目(竣工后)实现建设安全生产目标(不含内部统计事故),且投产当年内新机非计划停运水平优于公司系统平均水平。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厂级和车间级专职安全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比例超过20%。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获得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先进企业称号。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获得省级以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或者获得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各类表彰、奖励。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先进企业评选条件中,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实现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中的工程安全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