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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特大人身伤亡考核二级单位本部1.5%-3%。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45%-1.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较大人身伤亡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15%-0.4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一般人身伤亡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1.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特大人身伤亡考核事故企业3%-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考核事故企业1.5%-3%。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较大人身伤亡考核事故企业0.45%-1.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一般人身伤亡考核事故企业0.15%-0.4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人身重伤考核事故企业0-1.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处罚包括:对事故企业及二级单位本部工资总额考核、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经济扣罚和对二级单位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四种处罚并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