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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集团公司扣减事故企业及其二级单位本部的工资总额,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特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二级单位本部1%~2%。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3%~1%。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15%~0.3%。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一般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二级单位本部0.05%~0.15%。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特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事故企业1.8%~3.6%。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事故企业0.9%~1.8%。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事故企业0.3%~0.9%。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一般设备、火灾等事故考核事故企业0.1%~0.3%。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工资总额考核参考标准中,发生设备、火灾等内部统计事故考核事故企业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