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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被通报批评的,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事故责任人经济扣罚中,在进行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的同时,应并处相应经济扣罚。在同一事件中,对个人的经济扣罚遵循“从重不重复”的原则。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警告至记大过。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二级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记大过至撤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分管副职记过至撤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记过至撤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记大过至开除。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撤职至开除。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次要责任者记大过至开除。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参照标准中,发生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对主要责任者撤职至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