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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隐瞒各类事故,对事故责任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按照相应事故等级处理规定的上限执行,情节严重者,按照严一个等级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者,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各级负责人,按照不高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应等级,视责任酌情处罚。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发生供热事故,按照同等级的处罚规定执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重大设备、火灾等电力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2%~4%。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3%~6%。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1%~2%。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较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2%~4%。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一年收入10%~20%。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19〕54号),对设备、火灾等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扣罚参照标准中,对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扣罚企业分管副职上一年收入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