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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工程涉及拆除、爆破等特殊工作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有关许可证等手续。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条件、施工人员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的,应补充交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应监督参建单位及时掌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应监督参建单位按规定组织各类建设工程安全例会,通报工程安全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发现参建单位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应责令立即停工,勒令其退出施工现场。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应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应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反违章工作机构,开展反违章工作,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清单》(中国华电安环函〔2019〕69号),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参建单位安全组织策划方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例会、安全培训、安全作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执行情况,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