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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四个等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分级应坚持实效,综合采用事故经验法、归纳法,定性(或参考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如LEC法)确定具体级别。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风险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严重程度两方面因素进行分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应按要求上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即时报告较大级以上隐患。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应按要求上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即时报告重大级以上隐患。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不用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直接执行上级公司管理制度。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安全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直属单位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