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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隐患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事故罚款、赔偿的费用。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级隐患、一般级隐患二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企业应将较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特别重大风险,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督导,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落实督导。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任务分工,明确不同层级对不同级别风险的管控责任,实现全员参与、分级负责,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技术措施包括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人防护措施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技术措施包括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人防护措施、转移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