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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涉及风险的有关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估。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相关方参与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风险辨识分析时应综合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即正常生产作业及设备正常运行状态,设备异常状态以及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意外泄漏、超标排放等事故紧急状态。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企业应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各级企业应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存在问题,评估认定隐患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制定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发动员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基层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风险辨识、评估方法;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树立“隐患不消除就是事故”理念,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反违章、两措管理、安全检查等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严防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隐患。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原则,树立“风险管控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做到与反违章、可靠性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等工作有机融合,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对于一般级隐患,由基层企业分管领导组织治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8号),对于一般级隐患,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