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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新一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需要对上一轮评估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包括法规制度。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制度,并对所属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电力企业应当滚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原则上评估周期不超过5年。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是指以电力企业为评估主体,以应急能力建设和提升为目标,对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进行评估,查找应急能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电力企业建设完善应急体系的过程。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对评估报告弄虚作假、评估工作不按规定开展的企业,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考核。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评估工作应严格依据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逐级汇总并转化为得分率。评估工作组应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基层企业是本单位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法规制度和上级要求,按要求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单位应急管理、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等工作,统一领导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调度应急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19号),各级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原则上以自评估为主,亦可采取上级对下级评估的方式进行,在能力不足等特殊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