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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本办法所称电力生产事故是指电力(热力)生产(含基本建设,下同)、供应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达到规定情形的事故。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1台机组故障停运后,由于运行方式不合理、处理不当等原因使其他机组也相继被迫停止运行属于全厂对外停电。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均属于监控过失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某电力员工负伤后,第45天死亡的,进行死亡补报和统计。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生产安全记录为连续无事故的累计天数,从首台机组投产(光伏发电为首个发电矩阵)之日起记录,至机组全部关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施工安全记录为从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开始累计,至首台机组投产(光伏发电为首个发电矩阵)之日止.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符合本企业人身伤害事故中承担联责的情形,不中断有关企业的连续安全记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事故调查程序具体内容是,收集原始资料-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分析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物件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不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2〕220号),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不能作为事故调查的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