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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本办法所称的防汛不仅包括年度入汛前后开展的防汛工作,还包括针对汛期台风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情况,对集团公司各级单位生产安全带来影响而开展的防汛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防汛管理,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防汛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各单位应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各单位应对防汛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汛后检查,编制汛后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各单位应及时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安排处理,对防汛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安排部署下一步防汛工作。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直属单位应对发生防汛事故的单位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各单位应根据防汛工作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相关制度、预案。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后,各单位应按照本年汛期结束之日就是下一个汛期开始之时的要求,抓好水毁工程修复、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防汛物资补充等。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 汛后,各单位应对当年发生的洪水特性、调度情况、洪水调度方案的执行情况、工程水毁情况、防洪抢险救灾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的总结。
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安环制[2023]155号),汛期基层企业应密切联系防汛关联单位,做好联合防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