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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超过实收时间3个工作日的未达账,营销人员做好催收及跟踪,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营销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对账,并对其中的差异进行处理。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全面实行自动对账,大客户的对账工作必须通过营销系统和财务系统开展,小用户的对账工作可以系统外手工开展,但需要做好存档工作。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电费收取后发现的多收或少收电费,需经收费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退补。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当值收费员管理,负责领用、发放、保管、验票、核销等工作。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预收电费应每月进行滚动抵扣,预收电费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结算周期电费。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供电企业必须与实行预购电、启用费控的用户签订(预)购电协议或费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供电企业应积极引导用户签订支付宝、微信和银行代扣协议,加大力度推广银行信用卡、支付宝花呗保底代扣业务,不断提升代扣成功率。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对于业务变更引起的异常,在营销系统数据不能判断是否正常的情况下,县(区)供电企业、供电所必须开展现场复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价执行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细则》规定,电费发行前发现电能表表码错误确需调整电能表表码的,必须经过区县供电局供电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