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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资金、时限和预案“三落实”。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隐患治理完成前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隐患治理完成前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重大隐患报告中内容之一。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隐患的治理方案是重大隐患报告中内容之一。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是重大隐患报告中内容之一。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是重大隐患报告中内容之一。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排查发现的隐患以书面形式现场告知受检单位,根据现场实际适当的消除隐患。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排查发现的隐患以书面形式现场告知受检单位,督促及时消除隐患。
《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0]119号规定,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基层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