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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粒径100mm以上的石块应稳固堆放。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人工挖基坑(槽)、管沟时,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2.5m以上的安全距离。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临近运行装置、罐区、易燃易爆物品或危化品存放区、道路、深基坑等施工时,应进行围挡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实时进行监测。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5%(体积分数)。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由作业单位统一协调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为尽快完成作业,应进行上下同时施工。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5.5%(体积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