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6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
162、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
161、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
160、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 )
159、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 )
158、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 )
157、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56、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 )
155、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 )
15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