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86、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 )
85、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
84、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是重大事故隐患。 ( )
83、“三超”指的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设计组织生产”。 ( )
82、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8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26号)规定: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应立即请示调度室或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撤人。( )
8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26号)规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应结合矿井实际,决定是否赋予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权力。( )
79、《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规定,凡是安全准入、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不必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78、《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规定,不熟悉避灾逃生路线,或者不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等紧急自救装备的,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上岗作业。( )
77、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且拒不整改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程序予以关闭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