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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站罩棚标识、品牌柱、油品灯箱、进出口灯箱、加油机外包等应符合《中国石化加能站形象标准手册》规定。在使用中国石化商标标识时,应在营业室外(加油机旁)醒目位悬挂“许可使用”标识牌。
“特许经营”站站经理督促合作方每年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作业场所张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告示牌;与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每年进行职业病体检()。
“特许经营”站因人员变动频繁,员工卡不需要实名制,管控系统内员工卡姓名可以与实际员工不符,但是,停用的员工卡需要及时在管控中维护更新。
“特许经营”站验泵卡和维修卡可放在加能站保管,使用时通知县区公司安排专人到场,对油品回罐进行监管。
“特许经营”站须严格执行所在省市公司相关的数质量管理办法。县区公司每月对“特许经营”站在用油枪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付油精度超±3‰的,督促合作方联系计量所调校,同时,报地市公司零售和数质量部门。
“特许经营”站所有在用加油机应实现卡机联动,不得脱机销售。所有油罐、油枪要在零售管理系统中同步维护。
“特许经营”站所有在用加油机须实现卡机联动,可以脱机销售。所有油罐、油枪应当在零售管理系统中同步维护。
“特许经营”站所有在用加油机须实现卡机联动,不得脱机销售。所有油罐、油枪应当在零售管理系统中同步维护。
“特许经营”站损耗异常时,站经理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报县区公司。地市公司每月应当抽查一定数量“特许经营”站的库存,每年全覆盖。
“特许经营”站纳入各级督查和神秘顾客检测范围并排名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