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 2021年2月1日,甲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甲提供图纸和材料,定做一件具有特殊功能的仪器,2月5日支付定金2万元,3月10日支付加工费30万元,乙公司于3月20日交付仪器,若有一方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定提供了图纸和材料,并支付定金2万元。乙公司收到图纸和材料后立即开始制作,2月20日,甲提出对图纸的修改方案,此时乙公司已完成部分工作,不得不返工。3月15日,乙通知甲仪器已完成,要求甲公司立即支付加工费,并赔偿其因返工多支付的人工费3万元,甲未予回复。3月20日,乙公司因甲公司未支付加工费主张留置该仪器,同时,乙主张因甲违约,不仅应承担定金责任,还应支付违约金。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乙要求甲赔偿因返工多支付的人工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2)乙主张留置该仪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乙主张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1)乙要求甲赔偿因返工多支付的人工费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乙公司已经开始加工制作,甲公司提出修改图纸,导致乙公司多支付人工费,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加工费及多支付的人工费。(2)乙主张留置该仪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和人工费,因此,乙公司留置仪器符合法律规定。(3)乙主张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不合法。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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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
